我市明确,对诚信好的供应商,相关银行可与之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,并在授信额度、贷款审查、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,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。
此外,对于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中标(成交)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贷融资,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产品,无故不及时还款的供应商,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,市财政局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按“不良行为”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,情节严重的,记入供应商“黑名单”。